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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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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第 一 章 總則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
最新修正:
2024-03-27
條文全文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所列各業,適用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之規定。
第 2 條
第 4 條
相關函釋
2025-05-21
勞動條 1字第 1140148032 號函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行業歸屬於「教育訓練服務業」項下「其他教育 訓練服務業(細類:8219)」,其所僱用之勞工(含教學人員)依台(87 )勞動 1 字第 059605 號公告,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
2021-05-07
勞動條 1字第 1100130297 號函
勞動部為因應法令修正或廢止,停止適用與新修正法令規定牴觸之函釋
2006-03-22
勞動 1字第 0950014664 號函
有關已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學校、教會、基金會附設幼稚園適用勞動 基準法相關疑義
2005-06-02
勞動 1字第 0940028896 號函
農會得否適用勞動基準法疑義
2001-06-26
(90)台勞動一字第 0027505 號
公共行政部門場所單位認定疑義
2001-05-18
(90)台勞動一字第 0022451 號公告
公告勞動基準法適用及不適用行業變更類別情形
1998-09-08
(87)台勞動一字第 037895 號
關於醫學院校附設醫院之技工、工友及駕駛可否認定歸屬為教育訓練服務 業
1994-12-22
(83)台勞動一字第 120091 號函
事業單位適用勞動基準法疑義
1991-02-02
(80)台勞動一字第 02431 號函
重申事業單位應否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認定標準
1987-02-07
(76)台內勞字第 470454 號函
獨立經營簿冊與可單獨辦理事業登記之疑義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