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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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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條
第 九 章 工作規則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40 條
最新修正:
2024-03-27
條文全文
事業單位之事業場所分散各地者,雇主得訂立適用於其事業單位全部勞工之工作規則或適用於該事業場所之工作規則。
第 39 條
第 41 條
相關函釋
2000-11-08
(89)台勞動一字第 0049583 號函
審核事業單位主體所在地與分散各地所屬分支機構工作規則之處理原則
1994-01-18
(83)台勞動一字第 01663 號函
事業單位新設立之分支機構,擬一體適用主事業體之工作規則時,應如何 報核疑義
1988-11-29
(77)台勞動一字第 27019 號函
有關事業單位之事業場所分散於各地,於訂立適用於其事業單位全部勞工 之工作規則,並經事業主體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備,其所屬各分支機關是否 仍需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1985-08-27
(74)台內勞字第 337567 號函
事業單位工作規則報核之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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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主題
雇主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