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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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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第 一 章 總則
勞動基準法 第 5 條
最新修正:
2024-07-31
條文全文
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
第 4 條
第 6 條
相關函釋
1985-10-03
(74)台內勞字第 349151 號函
雇主強迫勞動行為之處理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