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禁止年齡歧視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 14 條

條文全文

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於釋明差別待遇之事實後,雇主應就差別待遇之非年齡因素,或其符合前條所定之差別待遇因素,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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