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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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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條
第 二 章 禁止年齡歧視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 第 13 條
最新修正:
2024-07-31
條文全文
前條所定差別待遇,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前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一、基於職務需求或特性,而對年齡為特定之限制或規定。 二、薪資之給付,係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年齡因素之正當理由。 三、依其他法規規定任用或退休年齡所為之限制。 四、依本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為促進特定年齡者就業之相關僱用或協助措施。
第 12 條
第 14 條
所屬主題
性別平等與職場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