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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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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條
第 一 款 總則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 29 條
最新修正:
2021-04-30
條文全文
同一種保險給付,不得因同一事故而重複請領。 被保險人發生同一保險事故,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同時符合請領本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簡稱其他社會保險)之給付條件時,僅得擇一請領。
第 28 條
第 30 條
相關函釋
2024-06-11
勞動保 2字第 1130157618 號函
勞動部就船員落海失蹤之勞健保投保相關事項涉及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 害保險及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適用規定之說明業災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
所屬主題
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