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 79 條

條文內容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經醫師診斷或其他專業人員評估必須使用輔助器具,且未依其他法令規定領取相同輔助器具項目之補助者,得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職安署)申請器具補助。

官方原文

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