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問題拆開

第一版必答問題

  1. 滿65歲是不是自動離職?不能只看生日下結論。要先核對契約、公司退休制度、是否辦理退休及是否協商延後。勞動部2026年函釋並指出,雇主明知勞工已滿65歲仍僱用,日後不能再只用勞基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強制退休;但仍可能有其他合法終止事由。
  2. 可以協商延後退休嗎?現行勞基法明定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退休年齡。應在退休前討論期間、工作內容、時間、地點、工資與後續變更,並留下書面紀錄。
  3. 延後退休和退休後再僱用有什麼不同?延後退休是原僱傭關係與原不定期契約繼續,雇主不能片面改成定期契約或變更條件;退休後再僱用則是先完成退休,再建立新的僱傭關係。年資、退休金與契約效果不同,不能混用。
  4. 退休後再僱用一定只能簽定期契約嗎?法律規定僱用65歲以上勞工『得』採定期契約,是允許選項,不是全部案件都必須。採用時宜書面寫明起訖及工作條件;施行細則另排除部分自動轉為不定期的規則。契約期滿、續約與提前終止是不同問題,不能寫成雇主可隨時終止。
  5. 雇主可以只因年齡不錄用、減薪或不續用嗎?年齡屬就業機會平等保護項目。是否屬合法退休、契約期滿、工作能力或年齡差別待遇,必須看具體理由與證據,本站不直接判定。
  6. 勞保、退休金或年金怎麼算?投保、退休金、勞保老年年金與延後或提前請領是不同制度。本站只提供官方入口;制度選擇與金額精算必須依完整年資及保險資料查證。

資料不夠就停

遇到這些情況,不直接下結論

  • 無法確認是延後退休、已完成退休後再僱用,或滿65歲後首次受僱
  • 需要計算舊制退休金、新制專戶、勞保年金或跨制度年資
  • 公務員、教師、船員或其他特殊退休制度
  • 已發生不續聘、強制退休、解僱或年齡歧視爭議
停止不是沒有路

先補身分、日期、契約、班表、通知或官方查詢資料;若已發生爭議,直接使用證據整理與官方處理入口。

只在自己手上保留

查證前先準備

  • 出生日期、到職日、契約類型及完整年資
  • 公司退休制度、退休通知或延後退休協商紀錄
  • 退休前後契約、工作內容、工時與工資變化
  • 投保紀錄、退休金制度與已申請給付資料

本站不提供檔案上傳,也不要求你公開證件、病歷或私人資料。

官方依據

本頁使用的官方來源

第二階段已逐項核對官方原文並保存來源快照與雜湊;個案仍須依停止條件查證。

第二階段核對結果

人工法規核對紀錄

  • 可通過|滿65歲後才受僱且雇主明知年齡時,最新函釋如何定位?頁面明確區分原僱傭關係達65歲與已滿65歲後新聘,不把生日當自動終止日。
  • 可通過|退休後再僱用定期契約的成立、續約與期滿效果如何表述?定期契約是可選項而非強制;應書面確認起迄、續約與工作條件。期滿與提前終止是不同問題,個案爭議不由網站判定。
  • 可通過|延後退休、退休後再僱用、年資、舊制退休金與勞退新制如何分界?頁面只做制度分流,不計算退休金或年金;缺完整時間線就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