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混在一起

級距結果只回答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的一小段

項目本頁處理另行核對
勞保普通事故2026一般全時或持續受僱部分工時的整月級距與負擔非整月、短期、特殊身分與給付個案
就業保險已確認適用者的分項金額與合計年齡、國籍與納保資格
職災保險只提醒由資方負擔行業別費率、級距與實際金額
全民健保不併入結果投保金額、眷口與分擔
勞工退休金不併入勞保年金資方提繳與勞方自願提繳0%至6%;比較公司6%與自提6%

直接回答這個問題

查不到投保紀錄,應該先確認什麼?

先說重點

先分清楚查不到的是勞保、就保、職災保險還是健保。若是勞保或職災保險,第一步先保存完整投保明細與查詢日期,再和實際到職、離職期間比對;查不到紀錄本身還不能直接判定違法。

要確認

確認 1

查的是勞保、職災保險、就保還是健保,以及官方明細的查詢日期與缺漏期間。

確認 2

實際到職日、最後工作日,以及查不到紀錄的日期是否落在在職期間內。

確認 3

實際是受僱、承攬、自營、職業工會會員,還是有多份工作或派遣關係。

確認 4

誰指揮工作、誰發薪、名義投保單位是誰,以及是否已發生職災、失業等保險事故。

哪些情況要停止自己套用

  1. 情況:查的是就保、健保,或連保險種類都分不清楚現在做什麼:停止套用本頁法規,先確認是哪個制度。找誰:勞保、就保、職災保險先找勞保局;健保找健保署;紀錄仍與任職情況不符再找地方勞工局(處)。
  2. 情況:涉及派遣、多重工作、職業工會、負責人、承攬、自營或其他特殊身分現在做什麼:整理契約、發薪與實際指揮工作的資料,不先認定誰應加保。找誰:先找勞保局確認投保規則;受僱身分仍有爭議再找地方勞工局(處)。
  3. 情況:已發生職災、失業或其他可能有申請期限的事故現在做什麼:先保留事故、醫療、離職及投保資料,不等一般核對全部完成。找誰:急迫醫療先找醫療院所,保險與給付接著找勞保局;工作關係仍有爭議再找地方勞工局(處)。
  4. 情況:剛到職、剛異動,或公司資料與官方紀錄互相矛盾現在做什麼:記下查詢日期並索取加退保申報資料。找誰:先向投保單位書面確認;不方便反映或未處理再找勞保局。
未投保沒有一個適用全部制度的共用倒數

勞保與就保的加保申報原則上不能事後任意追溯,投保薪資調整也有各自生效規則;不要只等公司日後補辦。符合強制投保身分的勞工即使雇主未申報職災保險,也不等於當然失去職災給付,但仍須由勞保局核定;職災保險給付請求權原則上自得請領之日起 5 年。健保、勞退、失業與其他給付另有程序及期限,本站不共用一個倒數。

相關法規

  • 勞保局個人投保資料查詢說明官方服務官方原文 ↗

    為什麼相關:正式投保紀錄是確認投保單位、加退保日期與空白期間的第一個查證基礎。

    不能直接套用:這是取得紀錄的入口,不是違法認定。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 為什麼相關:已確認適用勞保且投保單位成立後,用來核對加保、退保通知與保險效力。

    不能直接套用:不能單靠本條判斷某人是否屬強制加保對象。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 為什麼相關:確認屬該法第 6 條對象後,用來核對職災保險效力是否自到職日起算。

    不能直接套用:不能用一般勞保紀錄代替職災保險的適用判斷。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 勞保局檢舉說明官方程序官方原文 ↗

    為什麼相關:完成官方紀錄與在職證據核對後,提供陳報具體投保缺漏與應備資料的入口。

    不能直接套用:檢舉受理不等於網站或承辦機關已先認定違法。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固定內容識別:insurance.missing_enrollment_record|法規資料收錄至 2026-08-07|本站查核 2026-08-17。本站不替個案判定違法、文件效力或確定金額。

看更多原有核對細節

查不到投保紀錄時|高風險情境

先確認是哪一種保險、哪一段日期

官方紀錄

下載或保存勞保、就保、職災保險及勞退的個人明細與查詢日期;全民健保另外向健保署查,不用一張截圖概括五種制度。

實際受僱

保存契約、錄取通知、到離職日、班表、出勤、工作指示、薪資單、銀行入帳,以及公司曾給的加保、退保或提繳資料。

差異時間線

逐項列出制度名稱、應核對期間、官方紀錄顯示內容、公司說法與證據;若已發生傷病、失業、退休或給付事件,另記發生日與收件時間。

  1. 先分制度再查官方明細勞保、就保、職災保險與勞退先用勞保局個人查詢;全民健保另向健保署查。
  2. 把日期對到任職資料比較實際開始工作日、離職日、薪資與出勤,不用公司口頭說「之後會補」取代官方紀錄。
  3. 安全且可行時先書面問公司寫清制度、日期與差異,要求提供申報回執;若聯絡可能造成風險、公司不回或資料仍不一致,可直接向勞保局提出具體資料查證或檢舉。
  4. 已發生給付事件就立即分流傷病、職災、失業或退休給付各有資格與期限,不要等投保爭議全部解決才向承辦機關詢問申請。
  5. 健保、勞退與勞保局業務分開健保資料由健保署處理;勞保、就保、職災保險與勞退依勞保局承辦範圍查證,必要時再走地方調解或法律扶助。
本站不直接判定違法

查不到紀錄,還要排除保險種類、查詢範圍、資料更新、身分與實際任職日期等差異;是否應投保、何時生效及後續責任,仍由主管機關依完整資料確認。

未投保沒有一個適用全部制度的共用倒數

勞保與就保的加保申報原則上不能事後任意追溯,投保薪資調整也有各自生效規則;不要只等公司日後補辦。符合強制投保身分的勞工即使雇主未申報職災保險,也不等於當然失去職災給付,但仍須由勞保局核定;職災保險給付請求權原則上自得請領之日起 5 年。健保、勞退、失業與其他給付另有程序及期限,本站不共用一個倒數。

日後有爭議才對得回去

不要只留一張投保截圖

  1. 保留月薪資總額怎麼組成底薪、加班費、津貼、獎金與代墊款要能說明性質。
  2. 保留申報與異動時間加保、調整、生效、退保和更正各自留回執。
  3. 薪資明細分開列勞方扣款、資方負擔、健保與其他項目不要混成一筆。
  4. 每次改薪就重新核對不能因上次級距正確,就當成之後都正確。

固定工具的停止線

以下情況不套這28個級距

  • 一般全時月薪資總額低於29,500元;除非已確認是持續受僱的部分工時。
  • 短期或臨時工作、月中到職或離職、停保接續,或不是整月30日。
  • 多人受僱、負責人、自營作業、職業工會、學生、外籍、高齡、補助身分或其他特殊情況。
  • 不確定是否同時適用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
  • 工資項目、實際月薪資總額、申報月份或異動生效日有矛盾。
  • 要計算職災、健保、勞退、非整月保費或完整資方成本。

老年年金試算的停止線

最大效益不是把現在薪水直接填最高

  • 沒有勞保局投保紀錄或已確認的最高60個月平均,不算。
  • 請領資格、法定年齡或退保狀態不明,不算。
  • 保險年資未滿15年、提前或展延請領、一次給付,不算。
  • 不得把勞保老年年金和勞退新制個人專戶混成同一筆。
合法把保障做滿的順序

先讓每個月的實際工資覈實申報;薪資變動就調整;定期查個人投保資料;最後用勞保局的完整紀錄試算。實際月薪資總額超過43,900元時,目前勞保級距落在最高45,800元;不是再任意往上報就會增加勞保年金。

官方依據

本頁使用的官方來源

平台外送員的商業保險與職災保費另有專門規則

一般受僱者投保仍看本頁;平台外送服務期間則可改看外送車禍、商業保險與職災保費怎麼分,不要把不同保險混成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