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工作滿25年就能退休嗎?公司可以在65歲前逼我退休嗎?
依勞基法計算的工作年資滿25年,是勞工可以自請退休的條件之一,沒有另外要求年滿幾歲;但這是勞工的選擇,不是公司強迫退休的理由。雇主原則上只能在勞工年滿65歲,或身心障礙已不堪勝任工作時強制退休;特殊危險或需堅強體力的工作,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調整,且不得低於55歲。
自請退休有三條路,符合一條即可
工作15年以上且年滿55歲
工作年資與年齡兩個條件都要到;只有滿55歲但年資不足,或只有15年但未滿55歲,都不能只用這一款。
工作25年以上
這一款沒有另列最低年齡。先確認是勞基法退休制度下可計入的工作年資;符合後,由勞工決定是否提出自請退休,不是年資一到就自動離職。
工作10年以上且年滿60歲
同樣要同時滿足年資與年齡。退休意思表示、最後工作日及交接方式宜留下書面,不要只用口頭說『我想退休』而未確認生效日。
公司強制退休的門檻不同
一般情況是年滿65歲
勞工年滿65歲時,雇主才進入法定強制退休條件;現行法也允許勞雇雙方協商把這個年齡延後。公司不能把內規寫成60歲或服務滿25年,就當作普遍強制退休依據。
身心障礙還要達到不堪勝任工作
不是有疾病、身心障礙證明或請過病假,就能直接強制退休。要回到是否已不堪勝任工作及相關醫療、工作能力事實,不能只由主管口頭認定。
特殊工作調低年齡必須先經核准
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的工作,事業單位可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調整強制退休年齡,但不得低於55歲。沒有核准資料,不能只因工作辛苦就自行降低。
離開工作和領退休金不是同一件事
自請退休先處理勞動契約終止
第53條處理的是勞工何時可以用退休方式結束勞動契約;退休金適用勞基法舊制、勞退新制或兩段年資,會影響公司給付與個人專戶請領。
勞退新制個人專戶通常另看60歲門檻
即使未滿60歲、因工作滿25年而自請退休,也不代表勞退新制個人專戶當天就能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勞退新制與舊制退休金要分開查。
情境示範
52歲、同一公司依法可計年資滿25年
情境:勞工想自己退休,公司卻說未滿55歲不能辦;同時又說公司也可以反過來要求他立刻退休。
- 先核對勞基法退休年資確實已滿25年。
- 滿25年是勞工可自請退休的獨立條件,不必再等55歲。
- 公司不能因同一個25年條件反過來強制退休;若公司要終止契約,必須另有合法依據。
結果:勞工可以選擇自請退休,但公司不能只用服務滿25年強迫其退休。
提醒:實際退休金種類、金額與勞退專戶請領時間仍要依舊制、新制及個人年資另算。
先確認這些事
- 出生日期、預定最後工作日及勞基法退休年資。
- 年資是否都在同一事業單位,是否有併購、調動、留停或年資承認問題。
- 是勞工主動自請退休,還是公司要求簽自願退休文件。
- 公司主張的強制退休理由,是65歲、身心障礙不堪勝任,還是特殊工作核准。
- 舊制年資、新制年資、勞保年資與勞退個人專戶資料。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公司要求先簽『自願退休』才說明補償
先做:先取得文件與計算明細,不在終止原因、日期及金額未釐清前簽署。
找誰:可向地方勞工局(處)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金額重大時尋求法律協助。
公司用疾病或身心障礙直接認定不堪勝任
先做:保存醫療、工作能力、調整職務與公司評估資料,不把診斷名稱等同不能工作。
找誰:涉及職務調整、歧視或解僱時,向地方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員查證。
年資跨公司、公司改組或新舊制交錯
先做:先逐段列出雇主、到離職日與年資承認文件,不直接把勞保年資當成同一公司退休年資。
找誰:退休條件與舊制給付找地方勞工局(處);勞保與勞退專戶找勞保局。
自請退休權不能反過來變成公司的人事工具
工作滿25年讓勞工多一個自願離開的選項,不會讓雇主取得強迫退休權。退休、資遣、解僱與自願離職的原因和給付不同,文件名稱不能代替真實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