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父母、配偶或子女過世,勞保喪葬津貼能領多少?

如果父母、配偶或子女是在你的勞保生效後過世,你可以依自己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沒有最低投保年資。父母或配偶死亡發3個月;年滿12歲子女發2.5個月;未滿12歲子女發1.5個月。同一名家屬死亡只發一次,家中有多人都投保也不能各領一份;請求權原則上自得請領日起5年內行使。

先看誰有勞保、誰過世

申請人要在事故發生時已有勞保效力

這筆給付是由仍在勞保中的被保險人,因自己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而申請。勞保局說明,投保生效後發生家屬死亡即可依規定請領,沒有先保滿幾個月或幾年的門檻。

法定範圍只有父母、配偶與子女

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的父母或其他親友,不在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的家屬死亡給付名單。配偶的父母過世雖可能有勞工請假規則的喪假,不能因此直接套用勞保喪葬津貼。

這不是死者本人勞保的死亡給付

家屬死亡給付看的是申請人的勞保身分;本人死亡給付則是被保險人本人過世後,由支出殯葬費的人或符合條件的遺屬申請。若死者自己也有勞保,先讓勞保局比較可選項目,不要把兩套名稱或金額混在一起。

金額看親屬關係與子女年齡

父母或配偶死亡:3個月

按申請人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3個月。不是按死者薪水,也不是拿實際喪葬收據金額核銷。

年滿12歲子女死亡:2.5個月

子女死亡時已滿12歲,按申請人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2個半月。年齡要用死亡時的事實核對。

未滿12歲子女死亡:1.5個月

子女死亡時未滿12歲,按申請人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半月。出生後尚未辦妥戶籍、死產或死亡宣告等特殊情形,不要只靠年齡自行判斷,應交由勞保局確認。

平均月投保薪資原則上看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

家屬死亡給付屬其他現金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原則上按保險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的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實領薪水、目前投保級距與這個平均數可能不同。

同一事故只發一次,也不要拖過5年

兄弟姊妹都有勞保,也只能一人領

例如父親過世,兩名子女當時都有勞保,勞保局仍只就同一事故發給一次家屬死亡給付,不能兩人各領3個月。送件前先確認由誰申請。

請求權原則上是5年

勞工保險條例第30條規定,保險給付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戶籍資料或家庭協議尚未整理好,也不要把期限當成可以無限延後。

三種申請管道,擇一送件

戶政事務所一站式通報

申請人與死者均在國內設有戶籍時,可在辦理死亡登記時同步申請。本人辦理時帶國內金融機構存摺資料;委託他人辦理時,另依戶政與勞保局要求準備委託及身分證明。

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

持有自然人憑證者,可從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辦理。完成線上送件後,依系統顯示確認是否仍有文件要補。

書面郵寄或親送

可填寫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附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後郵寄或親送勞保局;官方說明這項書面申請不需投保單位蓋章。

情境示範

父親過世,平均月投保薪資40,100元

情境:勞工的勞保已生效,父親過世;勞保局核定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0,100元,家中沒有其他人重複請領同一事故。

  1. 父親屬第62條列出的父母。
  2. 父母死亡的給付月數是3個月。
  3. 40,100元乘以3個月,為120,300元。

結果:在其他資格與文件都符合時,本例試算為120,300元。

提醒:40,100元是假設勞保局已確認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不是拿最後一張薪資單自行決定。

10歲子女過世,平均月投保薪資36,300元

情境:勞工的勞保已生效,子女死亡時10歲;勞保局核定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6,300元。

  1. 子女死亡時未滿12歲。
  2. 給付月數是1.5個月。
  3. 36,300元乘以1.5個月,為54,450元。

結果:在其他資格與文件都符合時,本例試算為54,450元。

提醒:若涉及未辦戶籍、死產或其他特殊身分,先讓勞保局確認是否成立保險事故。

先確認這些事

  1. 家屬死亡日期,以及申請人的勞保生效、退保與投保單位紀錄。
  2. 死者和申請人的親屬關係;子女死亡時的實際年齡。
  3. 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的月投保薪資,以及勞保局核定的平均數。
  4. 同一名死者是否另有其他正在投保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準備申請。
  5. 申請人與死者是否均在國內設有戶籍,以及要用戶政、線上或書面管道。
  6. 死者本人是否另有勞保死亡給付、老年給付或其他可能重疊的資格。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過世的是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父母或其他親友

先做:不要因為可以請喪假,就直接認定也有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找誰:先查公司喪假及其他保險或福利;勞保第62條只列父母、配偶與子女。

同一名死者有兩位以上家人都在參加勞保

先做:先協調由誰提出,不要各自重複申請同一事故。

找誰:協議或申請順序有爭議時,先向勞保局死亡給付窗口確認。

死者本人也有勞保、職災保險或已符合老年給付

先做:不要直接把本人死亡給付與家屬死亡給付相加,也不要先送不可逆的選擇。

找誰:帶雙方投保資料向勞保局比較可申請項目及擇領規則。

子女未辦戶籍、死產、失蹤死亡宣告或親屬資料不完整

先做:不要只套一般死亡登記的一站式流程。

找誰:向勞保局確認保險事故成立日及替代證明文件。

先分清喪假、家屬死亡給付與本人死亡給付

三者的申請人、親屬範圍、金額與承辦單位不同。同一名家屬死亡又有多人投保,或死者本人也有勞保時,先向勞保局核對可選項目,不要重複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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