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要追討加班費、欠薪或資遣費,班表、打卡和對話怎麼整理?
不要把幾百張截圖整包丟出去。先做一張『請求—期間—金額—證據』對照表,再做逐日或逐月時間線;原始班表、打卡、薪資單、匯款與對話各自編號,讓每一個主張都能指回具體附件。雇主依法應保存的工資與出勤資料仍有舉證作用,但勞工也要把自己掌握的事實整理到可核對。
用四層結構整理,不從截圖開始講故事
第一層:你要什麼
分開列加班費、欠薪、資遣費或其他請求,每一項寫期間、計算方式與暫計金額。不要把所有金額混成一行。
第二層:發生了什麼
按日期列排班、實際上下班、主管指示、薪資發放、終止通知及你的回覆。只寫可由附件核對的事實。
第三層:哪一份證據支持哪一件事
附件編成A1、A2、B1等,於時間線旁標註。原始檔保留,另製作方便閱讀的副本。
第四層:還缺什麼
把公司掌握而你沒有的打卡、工資清冊、排班系統或內部通知另列申請清單,不自行補造。
不同請求要抓不同核心資料
工時與加班費
用班表、打卡、登入登出、訊息、工作成果與薪資明細交叉核對;在場時間不必然全是工作時間,也不要只用單一截圖推全月。
欠薪與資遣費
先拆出約定工資、實際發放、欠款月份、終止日期、平均工資項目及公司通知,計算表與原始證據分開。
截圖能看,原始檔也要留
保留完整上下文與時間資訊
對話不要只截一句,至少保留對話對象、日期、前後文與可辨識工作事項;匯出檔、電子郵件原件及雲端下載檔另備份。
交出去的版本要去除無關敏感資料
調解或申訴附件只留與爭議有關內容,遮蔽第三人的身分、帳號、健康或其他無關個資;但不要改動支持主張的內容。
情境示範
六個月加班費證據包
情境:勞工有打卡截圖、主管群組交辦、每日系統登出時間與薪資單,但資料散在手機和雲端。
- 按月份建立請求總表,再逐日列正常工時、實際工作與暫估加班。
- 把打卡列A、訊息列B、系統紀錄列C、薪資列D,逐日引用附件編號。
- 另列缺少的公司原始出勤及加班申請資料,於調解或訴訟中請求提出。
結果:承辦人可以從每一天的主張直接找到證據,而不是在數百張圖片中猜測。
提醒:暫估金額仍要依工資基礎、日別及實際工作認定調整。
先確認這些事
- 每一項請求的期間、計算方式與暫計金額。
- 逐日或逐月發生經過與關鍵日期。
- 班表、打卡、薪資單、匯款、通知與對話原始檔。
- 每份附件支持的事實及是否有反向資料。
- 公司掌握而需要請求提出的紀錄。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只有零散截圖,無法辨認日期、對象或前後文
先做:回原始系統重新匯出或完整截取,並在證據清單註明取得方式。
找誰:無法取得公司資料時,仍先列明缺口,不要自行改圖。
準備把同事、客戶或健康資料整包外傳
先做:只保留與爭議必要內容,製作交付副本並遮蔽無關敏感個資。
找誰:重大案件可先請律師確認證據範圍。
完整不等於全部外傳
證據要保留原始性、前後文與取得方式,同時減少無關第三人個資。本站不替法院判定證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