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家庭看護移工為何常不適用勞基法?還有哪些休假與申訴權益?

在個人家庭提供照護的家庭看護移工,目前通常不在勞基法適用範圍,所以不能直接套用勞基法的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例假或特休規則;但這不代表沒有權利。應回到聘僱許可與雙語書面勞動契約,核對工資、休假日、休假日工作費與工作內容;遇到欠薪、不合理對待、人身侵害、證件遭扣或契約爭議,可撥免費1955申訴並取得轉介協助。

先確認是家庭看護,不是機構看護或其他移工

個人家庭聘僱的家庭看護,通常不適用勞基法

官方說明目前家庭類看護工不屬勞基法適用工作者,工資等條件依勞雇約定處理。這是依工作型態與聘僱類別分流,不是因為國籍就沒有勞基法。

機構看護與產業移工通常是另一套

受僱於護理之家、機構、工廠或其他適用勞基法事業單位者,原則上仍依勞基法核對工資、工時、加班與休假。不能只因大家都叫『外籍看護』就採同一答案。

核對聘僱許可、雇主與實際工作

查看聘僱許可上的雇主、工作類別與地點,再和實際照護對象及工作內容比較;被要求到別的家庭或工廠工作時,要另外確認許可與轉換問題。

工資、休假與休假日工作先看雙語契約

應有中文與移工母語的書面契約

勞動力發展署官方問答說明,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應簽中文及移工母語書面勞動契約,雙方各留一份。先確認工資、支付日、休假日、工作內容與膳宿約定。

約定月薪不當然包含休假日工作費

官方問答明示,約定月薪不包含休假日工作費用。休假日仍工作時,應依契約與官方規定核對另付費用,不能只說『住在家裡所以月薪全包』。

不能把勞基法例假與特休直接搬過來

家庭類移工的休假安排目前主要依契約及聘僱管理規定,不宜直接宣稱固定享有勞基法的每七日例假、國定假日或年資特休。若契約與實際不符,仍可申訴與要求履行。

1955不只回答問題,也能受理申訴與轉介

欠薪、契約與不合理對待都可先問1955

1955提供移工、雇主及仲介的諮詢,也受理勞資爭議、不合理對待或人身侵害申訴,並轉介地方政府或司法警察機關。

撥打免費,並有多語服務

透過手機、市話或公共電話撥打1955不用付費;官方服務也提供多語諮詢。不要只讓仲介成為唯一資訊來源。

證件遭扣、暴力或強迫勞動先處理安全

保存可取得的契約、薪資、工作與對話資料;有立即危險、暴力或限制人身自由時,先求援或報警,再補一般契約爭議。

情境示範

同樣叫看護,適用規則不同

情境:甲受護理之家聘僱照顧住民;乙受個人家庭聘僱,在家照顧一名長者。

  1. 核對兩人的雇主是機構還是個人家庭。
  2. 查看聘僱許可、契約與實際工作地點。
  3. 甲依適用勞基法的機構規則核對;乙依家庭看護契約、聘僱規定與1955管道處理。

結果:國籍與口語職稱相同,不代表工時與休假制度相同。

休假日仍被要求全日照護

情境:雙語契約約定每週有休假日,但雇主以月薪已包含為由,不另支付當日工作費。

  1. 保存雙語契約、實際休假與工作紀錄。
  2. 要求雇主說明該日工作費及支付紀錄。
  3. 無法解決時撥1955,說明契約約定與實際工作差異。

結果:不能只用『月薪制』排除契約休假與休假日工作費;具體金額仍依現行契約與官方規定核對。

先確認這些事

  1. 聘僱許可上的雇主、工作類別、工作地點與照護對象。
  2. 中文與母語契約的工資、支付日、休假及工作內容。
  3. 實際休假日、休假日工作與額外費用支付紀錄。
  4. 薪資匯款、薪資明細、仲介費用與證件保管情形。
  5. 是否被要求跨家庭或超出許可工作,以及有無暴力或人身限制。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護照、居留證、手機或薪資遭扣留,或有人限制離開

先做:優先確保安全,保存能取得的資料,不要只和仲介口頭協商。

找誰:可撥1955;有立即危險時報警。

被要求到其他家庭、工廠或許可以外的地點工作

先做:記錄日期、地點與指示來源,不先簽看不懂的文件。

找誰:向1955或地方移工主管單位確認聘僱與轉換程序。

不適用勞基法,不等於沒有契約與求助權

先確認家庭看護身分,再核對雙語契約、工資、休假與實際工作。遇到人身侵害、證件遭扣或強迫勞動,安全與1955/警政求助優先。

官方協助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