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外籍受僱勞工也有加班費、休假與勞基法保障嗎?
要看工作的行業與型態,不是只看國籍。受僱於適用勞基法的工廠、營造、機構或一般事業單位者,原則上和本國勞工一樣適用工資、工時、加班與休假規定;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目前不在勞基法適用範圍,工資、休息與休假主要回到勞動契約及其他法規約定。不要把所有外籍勞工都當成同一制度。
第一步先看工作場所與實際職務
產業與機構受僱者:通常適用勞基法
在工廠、營造、製造、機構照護或其他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工作,通常可依勞基法核對最低工資、工時、加班、例假、休假與特休。
家庭看護與家庭幫傭:改看家庭類專頁
家庭類移工目前通常不適用勞基法;雙語契約、工資、休假日工作費與1955申訴,由家庭看護專頁集中說明。
工作地點在家庭,不一定就是家庭類移工
仍要核對聘僱許可、雇主、契約及實際提供服務的對象,不能只看住在雇主家就下結論。
用契約、聘僱許可與實際工作一起判斷
先看聘僱類別與契約
確認雇主名稱、工作類別、工作地址、工資、休假與膳宿約定,並和實際工作內容比較。
適用勞基法時,實際工時要留證
保留打卡、排班、主管指示、薪資單與匯款紀錄;不能因為住宿、仲介或定額薪資,就把所有加班視為已包含。
家庭類爭議改看契約與1955專頁
本頁只判斷勞基法適用範圍;家庭類的契約、工資、休假日工作費與申訴入口,請改看家庭看護專頁。
遇到爭議時,先說清楚是哪一類工作
勞基法工資工時:地方勞工局或勞檢
帶著聘僱資料、班表與薪資紀錄,說明實際工作地和職務;若要追回工資,另確認調解或民事程序。
聘僱、仲介、轉換或家庭照護:1955與移工主管機關
把勞動條件和聘僱管理問題分開問,避免只用勞基法一條路處理所有爭議。
先確認這些事
- 聘僱許可上的雇主、工作類別與工作地址。
- 實際在機構、事業單位或個人家庭工作。
- 契約約定的工資、休息、休假、膳宿與費用。
- 實際出勤、待命、排班與薪資支付紀錄。
- 是否有仲介、轉換雇主、工作內容超出許可或人身安全問題。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護照、居留證、手機或薪資遭扣留
先做:不要只和仲介口頭協商,保存可取得的紀錄並優先處理人身安全。
找誰:可撥1955或有立即危險時報警。
實際工作與聘僱許可完全不同,或被要求到其他家庭、工廠工作
先做:記錄日期、地點與指示來源,不要先簽署看不懂的文件。
找誰:向1955或地方移工主管單位確認聘僱與轉換程序。
不要把外籍勞工等同家庭看護
國籍不是勞基法適用與否的唯一標準;先看雇主、行業與實際工作。遇到扣留證件、暴力或非法工作指示時,先使用1955或警政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