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問題拆開

第一版必答問題

  1. 未滿15歲可以直接打工或先試做嗎?原則不得僱用。只有國中畢業或工作性質與環境經主管機關認定許可等法定例外,才可能進入下一步;沒有許可資料就停止。
  2. 15歲、16歲、17歲的規則一樣嗎?不一樣。15至未滿16歲屬童工,另有每日、每週、例假及夜間工作限制;16至未滿18歲仍有文件與危險有害工作保護,但不能把童工的全部時數限制直接套上。
  3. 雇主要準備哪些文件?未滿18歲受僱,雇主應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父母同為法定代理人時,一人簽署即可;只有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權利等官方表單列出的監護情形,才由取得監護權的監護人簽署並附證明,不能一般化成免同意。
  4. 哪些工作不能安排?所有未滿18歲工作者都不得從事法定危險或有害工作,必須按實際作業逐項對照認定標準,不能只用『餐飲』或職稱判斷。刀具、油鍋、熱液、機械等職安資料是風險提醒,不代表每一種接觸都自動屬法定禁止;內容不清就停止並向勞動檢查機構確認。2025年修正中的附表一工作種類5另自2027年1月1日施行。
  5. 15至未滿16歲能工作多久、能不能晚班?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不得在例假工作,也不得在晚上8時至翌日早上6時工作。班表和實際下班時間都要核對。
  6. 工讀或部分工時會不會沒有最低工資、休假與投保?不會因工讀名稱自動失去權益。先確認受僱關係,再同時走部分工時、工資、工時與投保頁;本篇不重算一般規則。

資料不夠就停

遇到這些情況,不直接下結論

  • 未滿15歲且沒有國中畢業或主管機關許可資料
  • 學校正式實習、建教合作、技術生、演藝、直播、家庭代工或平台接案,無法依實際從屬性確認是否為一般受僱
  • 工作可能屬危險或有害,但沒有現場風險與官方認定資料
  • 發生暴力、性剝削、人口販運或重大職災
停止不是沒有路

先補身分、日期、契約、班表、通知或官方查詢資料;若已發生爭議,直接使用證據整理與官方處理入口。

只在自己手上保留

查證前先準備

  • 出生日期與年齡證明;只自行保管,不上傳本站
  •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或公告例外文件
  • 工作內容、設備、作業環境與職安風險評估
  • 原始班表、實際打卡、休息與下班時間

本站不提供檔案上傳,也不要求你公開證件、病歷或私人資料。

官方依據

本頁使用的官方來源

第二階段已逐項核對官方原文並保存來源快照與雜湊;個案仍須依停止條件查證。

  • 僱用未滿十八歲與童工的法定保護 ↗官方更新/修正:2024-07-16|本站查核:2026-08-13

    勞動部|僱用未滿十八歲者須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者另受每日八小時、每週四十小時及晚間不得工作等限制。

  • 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官方更新/修正:2025-11-20|施行/啟用:2025-11-20|本站查核:2026-08-13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以工作內容逐項認定未滿18歲者不得從事的危險或有害作業;2025年修正的附表一工作種類5另自2027年1月1日施行。

  • 未滿十八歲工作者由一位法定代理人同意即可 ↗官方更新/修正:2025-01-07|施行/啟用:2025-01-07|本站查核:2026-08-13

    勞動部|父母均為法定代理人時,勞動基準法第四十六條所定同意書由其中一人同意即可;特殊親權狀況仍應核對。

  • 未滿18歲求職者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書 ↗官方頁面未標示更新日|本站查核:2026-08-13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台灣就業通|一般由法定代理人簽署;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權利、負擔義務時,限由取得監護權的監護人簽署並檢附證明,不是一般免同意。

  • 部分工時勞工的工資、休假與其他勞動權益 ↗官方更新/修正:2026-02-05|本站查核:2026-08-13

    勞動部|部分工時勞工仍享有最低工資、加班費、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特別休假及請假等權利,不能因排班少而一概排除。

第二階段核對結果

人工法規核對紀錄

  • 可通過|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最新標準與餐飲作業例示如何表述?先按工作內容逐項對照現行禁止標準;餐飲危害資料只能用於辨識風險。工作內容不清或碰到未來施行條文時停止查證。
  • 可通過|無法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例外範圍與替代文件為何?一般案件仍須法定代理人同意與年齡證明;替代程序限官方列出的監護情形,資料不符就停止。
  • 可通過|學校實習、建教合作與非僱傭勞務的邊界如何處理?本篇只處理一般受僱;學校正式實習、建教合作、技術生或名為實習但實際有工作指揮與報酬者,一律停止並轉專責單位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