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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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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條
第 一 章 總則
勞動事件法 第 14 條
最新修正:
2023-12-15
條文全文
勞工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第一項之特殊境遇家庭,其聲請訴訟救助者,視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 勞工或其遺屬因職業災害提起勞動訴訟,法院應依其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但顯無勝訴之望者,不在此限。
第 13 條
第 15 條
所屬主題
職業災害
勞資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