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退休金專戶之提繳與請領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 16 條

條文全文

勞工退休金自勞工到職之日起提繳至離職當日止。但選擇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其提繳自選擇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之日起至離職當日止。

白話說明

部分工時、短期與臨時員工也可能要從到職日起提繳勞退

只要是適用勞退新制的受僱勞工,雇主原則上應從到職日起至離職當日提繳;排班少、只做幾天或稱臨時工,並不當然免除。

白話說明為本站編輯整理,屬一般性說明,非法律意見。

所屬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