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勞工退休金條例
›
第 30 條
第 三 章 退休金專戶之提繳與請領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 30 條
最新修正:
2019-05-15
條文全文
雇主應為勞工提繳之金額,不得因勞工離職,扣留勞工工資作為賠償或要求勞工繳回。約定離職時應賠償或繳回者,其約定無效。
第 29 條
第 31 條
所屬主題
離職與終止契約
工資
退休與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