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
第 20-1 條
第 四 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20-1 條
最新修正:
2024-03-27
條文全文
本法所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之時間如下: 一、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八小時或每週工作總時數超過四十小時之部分。但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第三項或第三十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變更工作時間者,為超過變更後工作時間之部分。 二、勞工於本法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之時間。
第 20 條
第 21 條
相關函釋
2024-03-11
勞動條 2字第 1130147758 號函
雇主違反勞工延長工作時間規定者,考量各期工資清冊超過勞動基準法規 定 5 年保存義務後,已不易取證,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尚難據以後 續裁罰,應認勞動基準法課予雇主給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之行政法上行為 義務,自該清冊超過保存年限後消滅,其裁處權時效自該義務消滅時起算
2018-03-14
勞動條 2字第 1070130380 號函
有關雇主使勞工於勞動基準法第 36 條所定休息日出勤工作,遇有天災、 事變或突發事件之工資及工時計算涉及同法第 24、32、36 條及勞動基準 法施行細則第 20-1 條等相關法律規定說明
2017-07-28
廢 勞動條 2字第 1060131624 號函
已廢止
勞工縱原同意於勞動基準法第 36 條所定休息日出勤,嗣遇有天然災害發 生、事變或突發事件之工資及工時計算,應依同法第 24 條第 2、3 項、 第 36 條第 3 項本文及第 32 條等相關規定辦理說明
2016-01-11
廢 勞動條 2字第 1040132862 號函
已廢止
有關 105 年 1 月 1 日起勞動基準法工資工時計算,按月計酬之全時 工作勞工,如何認定勞雇雙方約定之月工資給付總額是否相當於 240 小 時計算方式,與縮短正常工時所生休息日及正常工時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所 生休息日應如何區分及認定方式
2010-05-19
廢 勞動 2字第 0990013539 號函
已廢止
雇主使勞工於正常工作時間外之延時工作之時數,並非給付月薪總額所包 含之時段者,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 延時工資
1999-12-22
(88)台勞動二字第 53933 號函
事業單位於有給休息時間舉行Y2K資訊年訓危機應變演練,應否依勞動 基準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工之工會疑義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
所屬主題
加班費
工時與排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