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四 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24-3 條

條文全文

本法第三十九條所定休假日,為本法第三十七條所定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特別休假。

相關函釋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

所屬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