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勞動基準法
›
第 84 條
第 十二 章 附則
勞動基準法 第 84 條
最新修正:
2024-07-31
條文全文
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 83 條
第 84-1 條
相關函釋
2007-03-19
台勞動 2字第 0960004833 號書函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就平均工資遇有「破月」情事,涉及勞動基準法第 2、 21、84 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7 條等規定,應如何採計之說明
2005-03-18
勞福 1字第 0940012017 號公告
公告「94 年輔助勞工修繕住宅貸款」申請事項
1999-04-19
(88)勞二字第 08898 號
行政機關工友適用勞動基準法後,其請領退職金計算方式疑義
1998-06-26
(87)台勞動一字第 025841 號
關於公務機構技工、駕駛人、工友及清潔隊員於適用勞動基準法後,其請 假規定疑義
1998-06-06
(87)台勞動二字第 020940 號函
公營事業單位員工之加班費計算
1998-04-17
(87)台勞動一字第 013600 號函
公營事業單位及公務機構進用之職務代理人身分疑義
1997-06-17
(86)台勞動二字第 024097 號函
考績不影響特別休假日之取得
1997-04-10
(86)台勞動三字第 011515 號函
補充勞工改變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於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後之勞工 年資退休金核算方式
1996-11-16
(85)台勞動三字第 136735 號函
勞工改變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於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後之勞工年資 退休金核算方式
1996-05-02
台(85)勞動一字第 113655 號書函
因與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後段但書旨意有所出入,台內勞字第 385614 函 釋不再適用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
所屬主題
職業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