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新進體檢和在職健檢費用誰付?檢查時間算工時嗎?

要先分成到職前的新進體格檢查,和受僱後的在職健康檢查。官方現行問答明確指出:新進員工任職前體格檢查的費用,法令沒有明定由勞方或資方負擔,可由雙方議定;在職的一般或特殊健康檢查費用則由雇主負擔,原則上也應給公假受檢。到職前自行體檢通常不是工時;在職健檢若被安排在正常工時內,不應要求用自己的假。若公司強制排在下班後或休息日,是否另算延長工時仍要依實際指揮、時間與安排方式判斷,不能只用『健檢』兩字一概回答。

先分清楚新進體格檢查與在職健康檢查

新進體格檢查:僱用時確認適工性

職安法要求雇主在僱用勞工時施行體格檢查。實務上常由求職者在報到前取得合格醫療機構的檢查資料;是否可用近期既有報告、要查哪些項目及是否屬特殊作業,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確認。

在職健康檢查:受僱後定期辦理

在職勞工包括一般健康檢查、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特殊健康檢查,以及主管機關指定對象與項目。雇主須依法安排,勞工也有接受法定檢查的義務。

公司額外要求的檢查不一定都屬法定健檢

若公司要求超出法定項目、指定非認可機構,或把一般健康管理、保險方案與法定健檢混在一起,先要求說明法律依據、用途、費用與資料使用範圍。

費用負擔:到職前議定,在職由雇主負擔

新進體檢費用沒有一律由公司的現行明文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官方問答指出,任職前體格檢查費用由勞資雙方議定。公司願意補助或全額負擔時,宜先確認金額、指定機構、報到失敗是否仍給付及單據要求。

在職一般與特殊健康檢查由雇主負擔

職安法第20條要求雇主負擔健康檢查費用;地方主管機關也明確說明,在職一般與特殊作業健康檢查費用由雇主負擔。不能要求員工先自費後不設報支方式,或從薪水扣回。

自行加選套餐要分開

雇主依法應辦的項目由雇主負擔;勞工自行加選、與工作無關的自費項目,是否補助可另約定。帳單最好把法定項目與個人加選分列。

檢查時間:先看當時是否已受僱及誰安排

到職前自行體檢通常不是工作時間

尚未開始受僱、由求職者自行選時段完成新進體格檢查時,通常沒有在雇主指揮下提供勞務,不會只因公司要求報告就自動算工時。若其實已報到並由公司統一指揮,事實可能不同。

在職健檢原則上應給公假

官方問答以在職勞工有接受義務為由,說明雇主原則上應給公假前往受檢。安排在正常工時內時,不應要求員工改請事假、特休或扣薪。

下班後或休息日受檢,不自動得到單一答案

如果公司指定時間、地點並要求全員到場,應保存通知與實際起訖,再核對是否屬受指揮的必要活動及有無補休或工資;目前引用的官方問答只明確到『原則上給公假』,不能直接把所有場外、假日檢查一律寫成加班或一律不算。

情境示範

公司要求在職員工週三上午去健檢

情境:公司安排法定一般健康檢查,指定認可醫療機構與週三上午時段,卻要求員工自己付費並請半天特休。

  1. 確認是雇主依法安排的在職一般健康檢查,而非個人自選套餐。
  2. 保存公司指定機構、時段、檢查項目及要求自費、請特休的通知。
  3. 依職安法費用負擔與官方公假說明,書面要求公司負擔法定項目並改以公假處理。

結果:在職法定健康檢查的費用由雇主負擔,原則上也應給公假,不應轉嫁成員工自費加自己的特休。

提醒:員工另外加選高階影像或其他自費項目,可和法定檢查費用分開。

先確認這些事

  1. 檢查時勞動契約是否已開始,是新進體格檢查還是在職健康檢查。
  2. 一般、特殊或公司額外檢查的法律依據與項目。
  3. 誰指定醫療機構、日期、時段,以及是否可自行安排。
  4. 費用單據是否分開列出法定項目與個人加選項目。
  5. 公司如何處理公假、工資、下班後或休息日受檢時間。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工作涉及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或特殊健檢

先做:不要只套一般健檢頻率與項目,先確認實際暴露、作業類別及認可醫療機構。

找誰:向職安署、勞動檢查機構或職業醫學科確認。

公司要求檢查與工作無關的隱私項目或索取完整病歷

先做:先要求書面說明必要性、法律依據、保存與使用範圍,不交付超出必要的資料。

找誰:涉及就業歧視、個資或健康隱私時,向地方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員查證。

公司強制安排下班後、休息日或遠距跨縣市受檢

先做:保存指定通知、交通與實際檢查起訖,不先自行認定全部是加班或全部不算。

找誰:帶完整安排向地方勞工局(處)核對公假與工作時間。

法定健檢、公司福利健檢與個人自費套餐要拆開

先確定是哪一種檢查,再判費用、公假與時間。把三種混在同一張通知或帳單,最容易讓雇主與勞工各自誤用規則。

官方協助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