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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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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條
勞動基準法
第 26 條
第 三 章 工資
條文內容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本站白話整理
餐損、盤差或破損不能先從薪資扣掉
違約或損害事實尚未發生,或責任、範圍、金額尚未確定前,不得預先扣發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
這條規定常出現在哪些問題?
公司可以從薪水扣制服費、車損、短少或罰款嗎?
為什麼相關:
禁止雇主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不能直接套用:
本條不直接判定勞工最終是否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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