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公司可以直接叫我放無薪假嗎?不同意會怎樣?
公司不能只用公告、勞資會議決議或口頭通知,就把個別勞工原有工時與工資改成減班休息。原則上要取得個別勞工同意並以書面約定;全時勞工減班後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不同意不等於可以直接不出勤,應立刻用文字表明願依原約定工作,避免事後只剩曠職爭議。
無薪假不是公司單方面宣布就生效
要取得個別勞工同意
工時與工資是勞動契約的重要內容。勞資會議同意、公司營運困難或全體公告,都不能自動取代每位勞工的個別同意。
原則上應書面約定
書面應寫實施原因、期間、減少工時方式、工資及恢復條件;行政注意事項原則上以不超過三個月為一期,若要延長應再協商。
不同意時,最重要的是留下願意工作的紀錄
不要只說我不同意
同時用文字表示願意依原班表或原約定時間提供勞務,請公司書面說明是否仍要求不到班及工資如何處理。
不要自行消失
公司未明確免除出勤前,逕自不到班可能另生爭議;若公司明確拒絕受領勞務,原約定工資是否仍應給付要依事實與證據判斷。
同意減班也有底線
全時勞工月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依現行行政注意事項,全時勞工實施減班休息後,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2026年月最低工資為29,500元。
公司還有通報義務
雇主與勞工協議後,原則上應通知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勞工可要求查看協議與通報資料。
情境示範
公司公告下個月每週少上兩天
情境:公司只在群組公告全體開始放無薪假,沒有個別協議;勞工不接受減薪,仍願依原班工作。
- 保存原契約、原班表、薪資單及公司公告。
- 以文字回覆未同意變更工時與工資,並表示可依原約定出勤。
- 請公司提供書面協議、實施期間與地方主管機關通報資料;若仍強制實施,再向地方勞工局申訴或調解。
結果:公司公告本身不會自動改掉個別契約;工資能否請求仍要看勞工是否提出勞務、公司回覆及實際出勤安排。
提醒:不要先簽署空白、回溯日期或內容不完整的同意書。
先確認這些事
- 原本約定的月薪、每週工時、班表及工作地點。
- 公司通知減班的日期、理由、期間、減少方式及是否要求簽名。
- 你是否明確同意,以及是否留下願按原約定出勤的文字紀錄。
- 公司總僱用人數、是否已通報地方主管機關,以及減班後實領月薪。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只是單次取消班次、臨時停業或尚未確認的排班
先做:先查班表是否已定稿、契約有沒有固定工時,不直接套減班休息規則。
找誰:查看班表公布後被砍班的問題頁,必要時問地方勞工局。
公司以天災、停電或其他突發事件暫停營業
先做:先確認是哪種事件及停工原因,工資規則可能和景氣減班不同。
找誰:要求公司書面說明,並查相對應的官方出勤與工資規則。
公司同時要求簽自願離職、減薪或放棄資遣費
先做:不要把不同法律效果包在同一張文件裡簽掉,先拍照並逐項確認。
找誰:找地方勞工局調解或勞工法律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