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公司可以直接叫我放無薪假嗎?不同意會怎樣?

公司不能只用公告、勞資會議決議或口頭通知,就把個別勞工原有工時與工資改成減班休息。原則上要取得個別勞工同意並以書面約定;全時勞工減班後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不同意不等於可以直接不出勤,應立刻用文字表明願依原約定工作,避免事後只剩曠職爭議。

不同意時,最重要的是留下願意工作的紀錄

不要只說我不同意

同時用文字表示願意依原班表或原約定時間提供勞務,請公司書面說明是否仍要求不到班及工資如何處理。

不要自行消失

公司未明確免除出勤前,逕自不到班可能另生爭議;若公司明確拒絕受領勞務,原約定工資是否仍應給付要依事實與證據判斷。

同意減班也有底線

全時勞工月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依現行行政注意事項,全時勞工實施減班休息後,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2026年月最低工資為29,500元。

公司還有通報義務

雇主與勞工協議後,原則上應通知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勞工可要求查看協議與通報資料。

情境示範

公司公告下個月每週少上兩天

情境:公司只在群組公告全體開始放無薪假,沒有個別協議;勞工不接受減薪,仍願依原班工作。

  1. 保存原契約、原班表、薪資單及公司公告。
  2. 以文字回覆未同意變更工時與工資,並表示可依原約定出勤。
  3. 請公司提供書面協議、實施期間與地方主管機關通報資料;若仍強制實施,再向地方勞工局申訴或調解。

結果:公司公告本身不會自動改掉個別契約;工資能否請求仍要看勞工是否提出勞務、公司回覆及實際出勤安排。

提醒:不要先簽署空白、回溯日期或內容不完整的同意書。

先確認這些事

  1. 原本約定的月薪、每週工時、班表及工作地點。
  2. 公司通知減班的日期、理由、期間、減少方式及是否要求簽名。
  3. 你是否明確同意,以及是否留下願按原約定出勤的文字紀錄。
  4. 公司總僱用人數、是否已通報地方主管機關,以及減班後實領月薪。

這些情況先不要直接套用

只是單次取消班次、臨時停業或尚未確認的排班

先做:先查班表是否已定稿、契約有沒有固定工時,不直接套減班休息規則。

找誰:查看班表公布後被砍班的問題頁,必要時問地方勞工局。

公司以天災、停電或其他突發事件暫停營業

先做:先確認是哪種事件及停工原因,工資規則可能和景氣減班不同。

找誰:要求公司書面說明,並查相對應的官方出勤與工資規則。

公司同時要求簽自願離職、減薪或放棄資遣費

先做:不要把不同法律效果包在同一張文件裡簽掉,先拍照並逐項確認。

找誰:找地方勞工局調解或勞工法律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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