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混成一個餘額

先拆成四本帳

帳目要核對什麼不能直接推定
法定取得實際到職日、連續年資與每個取得門檻。不能用曆年制配給數取代法定年資。
公司配給曆年、會計年度或其他約定年度的書面規則與分段日數。系統顯示的年度額度不一定等於離職法定總額。
實際已休每次申請、核准、實休及剩餘日數。缺少原始紀錄時不能只信最後一張截圖。
福利或預給多給的假是公司福利,還是預先給予尚未取得的法定特休。標成「超休」不代表當然可以從工資扣回。

直接回答這個問題

離職時沒休完的特休怎麼核對?

先說重點

離職時,已取得但還沒休完的法定特休,原則上要折算工資;不能只看公司系統顯示的剩餘天數。第一步向公司索取到職日、逐年給假、已休、未休及離職結算明細,再用實際到職日與離職日核對法定最低。

要確認

確認 1

實際到職日、契約終止日,以及年資是否連續、有無留停或離職再任用。

確認 2

公司採週年制、曆年制或其他期間;每年何時給假、給多少、哪些是法定或額外預給。

確認 3

每年已休、未休、遞延、超休或負數特休的完整紀錄與扣除順序。

確認 4

公司用哪個日工資基礎結算,以及終止前最近的正常工資與薪資明細。

哪些情況要停止自己套用

  1. 情況:涉及部分工時、留職停薪、年資中斷、離職再任用或身分轉換現在做什麼:按不同期間整理到職、工時與身分紀錄,不套一般全時連續年資算法。找誰:先向公司人資取得完整紀錄;仍無法核對再找地方勞工局(處)。
  2. 情況:曆年制換算、遞延、跨年度、按小時計假或多套制度並存而無法還原現在做什麼:書面要求公司提供逐年度給假、已休、未休與結算台帳。找誰:先找公司人資;資料仍不完整再找地方勞工局(處)。
  3. 情況:到職日、終止日、特休台帳、薪資單與公司結算互相矛盾現在做什麼:把差異逐筆列出並要求公司書面說明,不先自行算出確定金額。找誰:先找公司人資;仍有金額爭議再找地方勞工局(處)申請調解。
  4. 情況:公司主張預給超休、負數特休或要從最後薪資扣回現在做什麼:先要求指出哪些是法定、哪些是額外日數,以及扣回依據,不先同意扣款。找誰:先找地方勞工局(處);已發生扣款或進入法律程序再找勞工法律扶助。

相關法規

  • 為什麼相關:規定特休年資門檻、日數,以及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的未休工資。

    不能直接套用:法定日數不能直接等同公司系統顯示的日數。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 為什麼相關:說明特休可採週年、曆年、會計年度或其他約定行使期間。

    不能直接套用:採不同期間仍不得減少法定最低。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 為什麼相關:補充未休特休工資的日工資基礎、給付期限及遞延處理。

    不能直接套用:仍須先確認未休日數與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 勞動部:曆年制特休離職核對 FAQ官方說明官方原文 ↗

    為什麼相關:說明曆年制可以約定,但離職時仍應回到到職日與實際年資檢查法定最低。

    不能直接套用:不會替個案還原不完整的給休台帳。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固定內容識別:annual_leave.departure_settlement|法規資料收錄至 2026-08-07|本站查核 2026-08-17。本站不替個案判定違法、文件效力或確定金額。

看更多原有核對細節

依順序比對

離職時照四步核對

  1. 先定日期與年資確認實際到職日、契約終止日及留停、中斷或接續資料;有任一爭議就停止。
  2. 列出法定取得按到職週年逐期列出已經跨過的年資門檻;沒有跨到下一門檻的畸零月數,不另按比例增加法定日數。
  3. 再對公司曆年制把每年分段配給與實際已休放回同一時間線,確認法定權益沒有被減少。
  4. 最後分開結清已取得未休的法定特休依法處理工資;額外福利或預給假另看契約、工作規則與雙方約定,不混成同一筆扣款。
這不是另一台計算器

本站不要求你輸入個案資料,也不自動算出應付或應扣金額。單純週年制、一般全時且資料完整,可回到特休計算器核對已取得日數。

情境驗收

五種情況,答案不能混在一起

情境本站應回答下一步
曆年制、年中離職回到到職日核對實際年資,不能只看目前系統餘額。比對法定取得與公司分段配給。
年資 1 年 5 個月5 個多月不自動另按比例增加法定特休;已取得未休的日數仍要結算。列出滿半年與滿一年兩期資料。
公司預給 14 日、已休 10 日不能直接說多休的 3 日一定要賠,也不能直接說一定免還。先分清公司福利或預給,再看約定與工作規則。
末薪已扣超休停止金額與合法性判定,不替雇主單方面認定扣款。保留薪資單、台帳與規則,進入特休證據整理。
單純週年制不重做一套算法。回到特休計算器核對一般案件。

有一項不清楚就停

這些情況要帶資料人工查證

  • 部分工時、留職停薪、年資中斷、調動、併購或不同事業單位間的年資接續。
  • 特休遞延、按小時或部分日請休、混合工資、正常工資基礎或小數處理不明。
  • 到職日、離職日、每期取得、實休或公司配給台帳缺漏或互相衝突。
  • 公司無法說明多給日數是額外福利,還是預先給予法定特休。
  •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雙方同意內容有爭議,或公司已從末薪扣除超休日數。
停止不是說一定拿不到

停止代表網站沒有足夠事實安全下結論。先保存原始資料,再向勞務提供地主管機關、勞動部 1955 或正式法律協助確認。

先把資料排成時間線

至少準備這些資料

  • 勞動契約、實際到職日、離職通知與契約終止日。
  • 曆年制、會計年度或其他年度的書面給假規則及歷次版本。
  • 每期法定取得、公司配給、申請、核准、實休與未休台帳。
  • 公司額外福利或預給特休的契約、工作規則、公告與雙方約定。
  • 最後薪資明細、未休工資算式、扣款項目、工資清冊及實際入帳。
  • 向公司要求說明、核對或更正的書面往來與回覆。

官方依據

本篇使用的官方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