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第 19 條

條文內容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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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終止後,員工請求服務證明不得拒絕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代理人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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