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答這個問題
公司要資遣我,預告、謀職假、資遣費和文件怎麼核對?
先說重點
如果是公司決定終止,先不要套自願離職流程。第一步保存通知原件,要求公司用文字寫清楚終止理由、通知日與最後工作日;接著再分開核對預告或預告工資、謀職假、資遣費、服務證明與非自願離職證明。公司願意付錢,不能證明終止理由合法。
要確認
到底是公司提出終止、要求你自願離職、定期契約到期,還是主張立即解僱;書面理由與口頭說法是否一致。
通知實際送達日、預定與實際最後工作日、到職日、契約類型,以及年資是否有中斷、留停或移轉。
最近六個月薪資明細與工資項目,以及年資適用勞退新制、舊制或兩者並存。
公司是否分項提供預告工資、資遣費、末薪、未休特休,以及服務證明與非自願離職證明。
哪些情況要停止自己套用
- 情況:公司理由不清、前後不同,或要求你先簽自願離職、和解、放棄權利文件現在做什麼:不要替公司補理由,也不要改動或丟掉文件;保存原件並用文字詢問終止理由、日期及各項給付。找誰:先找地方勞工局(處)確認處理方式;已形成終止或金錢爭議再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情況:公司主張勞基法第 12 條立即解僱,或涉及試用期、定期契約、職災或其他保護期間、工會、歧視或報復現在做什麼:整理事件時間線、工作規則、通知、申訴與保護身分資料,不自行套一般資遣預告與給付結論。找誰:先找地方勞工局(處);已進法院、保全或期限不明時改找勞工法律扶助。
- 情況:新舊制年資混合、事業移轉、留停、平均工資項目或最近六個月期間有爭議現在做什麼:先把每段年資、制度與薪資資料分開,不用單一月薪或大約年資自行算到底。找誰:資料齊全後使用勞動部官方資遣費試算;仍有爭議先問地方勞工局(處)。
- 情況:公司歇業、失聯、拒絕開證明,雙方爭執是否非自願離職,或已進入正式程序現在做什麼:保存資遣通知、投保紀錄、調解或訴訟受理文件,立即確認證明與失業給付申請路徑。找誰:先找地方勞工局(處)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正式程序或期限不明再找勞工法律扶助。
終止理由、預告或預告工資、謀職假、資遣費、末薪、未休特休與離職證明是不同問題。資遣費原則上要在契約終止後 30 日內發給,但是否應給、如何計算及終止是否合法,仍須依終止原因、新舊制年資、平均工資與個案事實分別核對。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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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相關:列出雇主可以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的五種法定事由,是先查『公司為什麼能資遣』的起點。
不能直接套用:公司寫了其中一款或願意付錢,不代表個案事實就一定符合。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
為什麼相關:規定特定雇主終止情形的 10/20/30 日預告、預告不足工資及接到預告後的有薪謀職假。
不能直接套用:不是所有終止類型都適用;要先確認終止依據與通知期間。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
為什麼相關:規定適用勞基法退休金舊制年資的資遣費標準,以及終止後 30 日內發給。
不能直接套用:勞退新制年資不能直接用本條整段計算。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
為什麼相關:規定勞退新制年資的資遣費為每滿一年半個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按比例、最高六個月,並於終止後 30 日內發給。
不能直接套用:不能用本條判斷終止是否合法,也不能略過平均工資與新舊制年資核對。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
為什麼相關: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請求服務證明書,雇主不得拒絕。
不能直接套用:服務證明書是工作經歷證明,不等於用來證明非自願離職的離職證明。
法規資料收錄至:2026-08-07|本站查核:2026-08-17
看更多核對細節
它先幫你判斷要查哪幾件事;金額資料齊全後,再使用勞動部官方試算系統。
不要混成一包
被資遣至少分成四件事核對
- 為什麼終止要求公司寫明法律理由與具體事實。資遣、懲戒解僱、定期契約到期和被要求自願離職不是同一件事。
- 什麼時候通知與離開保存通知送達日、最後工作日及實際出勤。預告不足可能涉及預告期間工資;收到法定預告後,才接著核對謀職假。
- 資遣費怎麼核對先分新制、舊制或混合年資,再核對到職日、終止日與平均工資。資料不齊時不要先認定金額。
- 離職時拿哪些文件服務證明書是工作經歷證明;非自願離職證明用來證明離職原因,會影響失業給付資格查核,兩份不能互相取代。
文件名稱很像
服務證明書與非自願離職證明不是同一份
用來證明任職經歷。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請求發給,雇主不得拒絕。
用來證明離職原因是否屬非自願,並供失業給付資格查核。公司不開或雙方爭執原因時,要依官方程序另行處理。
最後薪資、加班費及未休特休工資不是資遣費的一部分。請分項列在結算明細;特休可接著看離職特休結算指南。
先保留原始資料
現在先留下這六樣
- 公司通知全文、附件、訊息或錄音原檔,以及實際收到的日期與方式。
- 公司寫的終止理由、具體事實與最後工作日;口頭說法不同時全部留下。
- 勞動契約、到職日、留停或年資接續資料,以及新舊制年資線索。
- 最近六個月薪資明細、入帳、獎金津貼與工資項目資料。
- 班表、打卡、謀職假申請與公司回覆。
- 資遣費與末薪明細、服務證明、非自願離職證明及各保別退保回執。
資料齊全再使用
官方試算與求助入口
本站不另做資遣費計算器。新舊制、到職日、終止日與平均工資都能確認後,直接使用勞動部官方試算;終止理由或文件有爭議時,先找地方勞工局(處)或勞資爭議調解。
如果爭議是平台違反外送專法後終止服務契約,請改看外送員終止契約的經濟補償;本頁仍只處理一般勞動契約下的資遣。
本篇只整理一般查證順序,不使用 AI、不收個案資料、不判定資遣或解僱是否合法,也不計算確定金額、爭議期間或程序時效。終止理由有爭議、涉及勞基法第 12 條即時解僱、試用期、定期契約、職災或其他保護期間、工會或歧視報復、公司歇業失聯、法院或正式程序時,請停止自行套用並找主管機關或正式法律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