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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施行狀態提醒

第 3 條全文自 2026-12-23 生效。

第 19 條全文自 2026-12-23 生效。

第 29 條全文自 2026-12-23 生效。

第 3、19、29 條自 2025-12-23 發布後一年施行,即 202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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